长铺镇: 设置临时停车场 方便人民群众
2026-02-14 14:48:4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姜红玉 | 作者:黄小川 | 点击量:7944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黄小川)当前时期,春节临近,返乡、探亲人员骤增,城区停车压力急剧增大。为方便春节期间群众出行,有效解决城区车辆乱停、交通拥堵及群众停车难的民生问题,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根据绥宁县人民政府指示,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。

一、大力设置临时停车场。在绥宁县城区域内共设置七处临时停车场,分别为虾子溪社区大汉三期C区临时免费停车场、原汽车北站临时免费停车场、大公坪社区联纸厂临时免费停车场、绿洲大道湘运新站临时免费停车场、原公路养护中心临时免费停车场、老教研室临时免费停车场以及绿洲壹号对面临时免费停车场。

1、临时停车场位置

(1)长铺镇虾子溪社区大汉三期C区临时免费停车场:自寨市、小水、乐安、党坪、靖州等方向行驶进城的车辆可前往停靠,停车后可乘坐公共交通或者步行入城。设置类型:停放小型车辆。

(2)原绥宁县汽车北站临时免费停车场、大公坪社区联纸厂临时免费停车场:自河口、联民、麻塘等方向行驶进城的车辆可前往停靠,停车后可乘坐公共交通入城。设置类型:停放小型车辆。

(3)绿洲大道湘运新站临时免费停车场:自红岩、黄土矿、李熙、武阳等北片乡镇方向行驶进城的车辆可前往停靠,停车后可乘坐公共交通或者步行入城。设置类型:停放小型车辆。

(4)原公路养护中心临时免费停车场、老教研室临时免费停车场:用于老街及周边车辆临时停靠。设置类型:停放小型车辆。

(5)绿洲壹号对面临时免费停车场:用于绿洲大道附近居民小区车辆临时停靠。设置类型:停放小型车辆。

2、临时停车场开放时间

上述停车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,即2026年2月11日;

3、临时停车场开放要求

(1)禁止在路边燃放烟花爆竹,禁止车辆乱停乱放,禁止占道经营,以及其它一切可能影响交通通行的行为;

(2)社会车辆(小型汽车)进出免费停车场时,必须在指定停车区域有序、文明停放,严禁乱停乱放,不得强行进入或在过道和门口停车;

(3)请广大车主在停放车辆时服从管理,自觉遵守停车场规定,做到文明停车,爱护清洁卫生,确保安全停放,对不服从管理影响正常工作的,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车主停车要求,如损坏场地设施需照价赔偿;

(4)如遇其他特殊情况,需取消临时停车场对外开放的,经单位告知后,群众应配合;

(5)对不服从指挥,扰乱停车秩序构成违法犯罪的,将一律依法严肃处理;

(6)免责声明:春节期间免费开放的临时停车点,属于公益性临时停车场地,仅提供免费使用,不负责所停车辆的财物保管、车内物品遗失、被盗和刮擦损毁等所致的法律责任,车主应自行做好相关的安全防范措施。

二、绥宁县长铺镇人民政府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。

1.倡导各县直机关停车场免费向大众开放。全县所有机关单位春节期间向社会全面开放单位院落停车场,并不以任何理由禁止群众停车或进行收费。

2.倡导环保出行,争当绿色出行标兵。党政机关、公务人员、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广大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,上下班坚持绿色出行不开车,节约公共资源给群众。工作之外少开车,严格遵守公共交通秩序。

3.请各位市民朋友大力支持配合开展工作,争做文明市民。开车不闯红灯、不逆向行驶、不超速超限、不随意变道加塞、不乱鸣喇叭、不车窗抛物、不乱停乱放,过斑马线时礼让行人,驾乘人员系好安全带。行人不要乱穿越马路,要走斑马线,红灯停、绿灯行。

特此通告!         

责编:姜红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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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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